市海洋发展局与市检察院签署协议,加强海洋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配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7日讯 6月6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与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签署协议,双方将加强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形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协议以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和保护国家、社会利益为共同目标,将发挥市检察院在业务办案中的实践优势和市海洋发展局在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渔业管理、水产品质量管理等领域的职能作用,协作联动,建立双方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青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海洋生态保护和改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海域和无居民海岛、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行为,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督治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责任编辑:王逸群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