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2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城阳区获悉,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城阳区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力争到2024年,全区规范化运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0家以上,产业规模3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其区域性总部(独立法人)在城阳区注册,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税收结算在城阳区的公司,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给予重点人力资源机构办公用房补贴。对新引进的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税收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城阳区无自有办公用房的,自认定之日起,自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入驻人数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的,租赁期在3年以上,按入驻人员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500元一次性补贴。给予政策补贴面积不超过人力资源机构实际自建、购置或租赁面积,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争创国际化、全国化、区域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品牌。对注册地在城阳区并在城阳区纳税,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0%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30%、50%的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分别给予50%、80%、100%的一次性奖励。
对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优先推荐参选当年度“国家级诚信服务机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省级人力资源机构成长创新奖补项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重大发展战略奖补项目”等,获选后在落实国家、省级奖励资金基础上,按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加快推进城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对经批准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主要用于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宣传推介、入驻机构场租减免等支出。获得高一级认定的可按照相应标准补齐差额。
对经批准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园后每年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业30家以上,新增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新增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给予园区运营方每年2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给予入驻企业规模奖励。对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注册并入驻办公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年度营业额情况进行规模奖励: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奖励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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