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接受审查调查
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玉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玉春简历:
姜玉春,男,汉族,1964年4月生,山东栖霞人,大学学历,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博山区交通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路政科科长,博山区地方道路管理处主任等职。2001年3月任博山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9年9月任博山区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博山区交通稽查站站长;2010年3月任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博山区交通稽查站站长;2015年12月任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2月任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东营市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东营区牛庄镇魏家村村委会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2015年、2016年,东营区牛庄镇魏家村村委会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中,聘请第三方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指纹采集,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每人收取2元“指纹采集费”。2021年6月,东营区纪委监委对魏家村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魏家村村委会退还“指纹采集费”。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理想信念完全丧失,纪法底线彻底失守,初心不正,党性不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了谋求“政绩”,虚增地方财政收入,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作风霸道,好大喜功,个人决定重大问题,盲目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隐瞒不报家庭房产,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与不法商人内外勾结,大肆攫取国家利益;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滨州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滨州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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