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每月5日为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青岛开展有害垃圾专项指导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4日讯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是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种类。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我市有害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7月23日,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十个区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管理人员共20余人,对市北区和崂山区有害垃圾归集点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观摩和指导,同时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现场指导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围绕有害垃圾分拣贮存注意事项、转运时间流程安排,以及有害垃圾归集点的设施设置、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和现场指导,要求各区市按照标准要求对各自辖区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改,切实提升有害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水平。

观海新闻记者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了解到,为规范我市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工作,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有害垃圾的种类类别,确定每月5日为全市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从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加强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有害垃圾收集车辆配置、加强有害垃圾收运管理、规范有害垃圾归集点设置与管理、加强有害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和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处置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区市及部门管理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等保障措施。

下一步,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将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对有害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各区市对有害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有害垃圾全程得到合法、安全、无害化处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孙庆振)

责任编辑:郝媛媛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