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校园不是生意场,小卖部早该清退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向来令人扎心的“校园百万小卖部”终于有治了。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请注意,《指南》用了两个字“不得”。这些年,校园小卖部已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有关部门也不断出台文件,着手整顿。比如,201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2019年1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两年多时间,从“一般不得”到“原则上不得”,再到“不得”,充分反映了有关部门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指南》虽非强制规定,但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就要遵守,成效可期。

校园小卖部看似只是一件小事,实际却关系千家万户。毕竟,谁家没有孩子?假如校园小卖部长期失范,谁都免不了被宰一刀。校园小卖部是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的重灾区,辣条、豆干等“五毛食品”大行其道。商家为了牟取暴利,还往往混杂着不少三无产品。这显然会威胁到孩子们的健康。但因为其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监管真空。

更令人气愤的是,不少学校与校园小卖部结成利益共同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小卖部老板都是“校领导亲戚”。这些年,一些学校为避嫌而采取招标拍卖模式,这一拍就使得问题迅速显形。近日,有广东茂名当地网友称,茂名市电白区水东中学一小卖部正在以年超百万元的价格招拍。该中学初高中部小卖部四年租赁期整体拍卖,起拍价1146000/年,保证金12万元。针对媒体记者询问,水东中学相关部门表示流程完全合规。这句“完全合规”真让人无语。今年4月,湖南新宁二中小卖部招租金额过大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拍卖拍出了3年320万的天价。新宁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记者表示,其拍卖过程均符合法律程序。符合法律程序,就足够了吗?这种明显超出常识的成交价背后,是对学生利益肆无忌惮当地“转让”,纵容校园小卖部借垄断地位敛财。假如学校沉浸于这套利益逻辑中不肯自拔,就等于让校园变成了生意场,而且是生态恶化的生意场,哪里有半点“以学生为本”的意思?

可以说,《指南》给学校重重敲响了警钟。对于校园小卖部,必须本着“应退尽退”的原则,将这一毒瘤从校园肌体上切除。当然,在清退的同时也要考虑学生的现实需求,特别是那些较为偏僻的寄宿制学校,学校要保证学生购物的畅通性。必须时刻牢记以学生为本,将学生的健康和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应该成为上级部门考核学校管理者的重要指标。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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