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办公厅所属联合日报社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联合日报》社为山东省政协办公厅所属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8年,主要职责为编辑、出版、发行《联合日报》,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政理论、统战理论、政协理论、民主协商理论,宣传中央和全国政协指示要求,宣传各级人民政协实践创新经验和委员先进事迹的任务。目前已形成由联合日报、《春秋》杂志、联合网、政协手机报、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联合日报微信公众号、联合日报APP客户端组成的融媒体报道矩阵,受到山东省各级党政机关、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界读者的肯定和喜爱。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联合日报》社拟公开招聘主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职称等具体条件;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它要求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政协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uojingfu_sdzx@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格式统一采用“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例如“编辑(记者)-李**-138**”。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至2021年8月4日16:00,以接收报名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聘文;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照片直接上传电子版)。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邮件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政协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监督等问题通过山东省政协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五)考察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政协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按照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85285
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是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坐落于泰山南麓景色秀丽的天外村风景区内,是泰安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医院占地面积160余亩,建筑面积7.2万㎡,职工近600人,编制床位726张,正在建设的业务楼及配套楼总投资1.938亿,建筑面积3.7万㎡,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就医环境,为医院发展增添强劲动力。医院开设11个内科科室(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睡眠医学中心、眩晕脑血管病中心、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肿瘤内科);6个外科专业(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麻醉科、疼痛科);开设疗养保健部、重症医学部、健康管理中心等业务科室,同时设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医技科室。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肺病科)是山东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重症医学部是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历经70年的发展,医院逐渐形成以老年病、慢性病为基础,以心脑血管病为重点,以疗养康复为特色,以健康管理为平台,以中西医结合为手段,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的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品牌,成为“北京阜外医院心脏重症协作单位”,“北京天坛医院卒中诊疗、眩晕诊疗协作单位”。医院先后与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北京武警总医院等建立专科联盟,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医院管理先进单位” “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党组织” “山东省干部保健工作先进集体”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泰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 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初级护理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2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7月27日-8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8月6日-8月16日(工作日期间)面向副高级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第一步,网络报名:登陆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等,准备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和格式要求如下:①具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和《疫情期间承诺书》(附件4、PDF格式)。《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外语等级、进修、科研、论文、奖励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②《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xls格式、附件5)。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报名时已经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扫描件。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还需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⑦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相关证明(如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⑧留学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⑨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⑩《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放入文件夹中(文件夹中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如:张某某+身份证扫描件)),将文件夹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sdstsyyzp@126.com。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均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如:张某某+山东大学+临床医学+本科+心内科医师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第二步,现场确认:完成网络报名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8月6日-8月16日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出示山东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现场确认地点。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医院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2013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2469人,其中专任教师165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46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25人;全日制在校生34398人。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59个本科专业;3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含培育),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ESI全球排名前1%;1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4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2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4个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2021年8月4日18:00。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还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运动员资格证、裁判员证等材料。
(5)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2021年8月5日18:00。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
(三)招聘计划核减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确认、准考证打印
1.考试确认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笔试考场。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除打印内容外不准有其它字迹。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实验、会计、图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等。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实验、会计、图书、心理健康教育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韦老师 电话:0532-85071082 85071078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七、其他本次招聘报名情况、考试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