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鹏城来|从一米高度看城市!深圳出台全国首个指导意见“童享”发展成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31日讯 近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先行示范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地方指导性意见。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既是深圳“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明确目标,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内在要求。《意见》指出,要实施儿童优先战略,坚持“从一米高度看城市”,在法规制定、政策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引入儿童视角,建设具有全球超大城市特点和国际影响力的儿童友好型城市,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完善儿童友好制度体系、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儿童友好服务体系和儿童友好参与体系等四大体系,确定了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计划到2025年建成在全国先行示范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并力争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全覆盖。《意见》主要有6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从市委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党政统筹领导,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以快速回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继续保持深圳在这一领域的创新引领优势。二是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多元参与的共建机制,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从群众迫切需求出发,着重务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民生问题,也符合当前生育政策调整后政府公共服务的改革方向,有利于全面三孩政策落实。四是探索儿童友好大数据智慧服务。打造大数据支持体系,为儿童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五是配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战略。创造儿童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为城市发展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汇聚人才、留住人才,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六是提升深圳国际化城市形象。充分发挥儿童民间外交优势,打造儿童友好对外开放之城,扩大深圳儿童友好的国际影响力。

《意见》特别关注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民生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着重解决问题,提出多项务实举措,如构建儿童安全保护综合体系,切实保障儿童安全;加强儿童活动场地建设,拓展儿童服务阵地和活动平台;实施基础教育学位保障攻坚计划,新增基础教育学位90.8万座;加快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供应渠道;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诊断治疗,满足儿童日益增长的心理服务需求等等。

2015年底,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探索实践。作为人口超2000万、儿童超300万的超大城市,这在全球没有先例可循。深圳实施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全市统筹规划、全程多元参与、全域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在顶层设计上,六届市委12次将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写入全会报告,并纳入市“十三五”规划、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妇儿工委牵头统筹推进。在标准化建设上,出台了2018-2035年战略规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制定了9大领域建设指引和2个评价体系,儿童友好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实施层面,选取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全面铺开。在参与层面,撬动了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公众包括儿童等广大群体共同参与。

如今,儿童友好理念在深圳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共识,形成了一批实践成果,为全国提供了先行示范的深圳经验。截至2021年6月,已授牌市、区级各类儿童友好基地360个,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1124间,建立妇女儿童之家713个,各级各类儿童议事会381个,建成各类公园超千座并逐步增加完善儿童活动空间和自然教育等设施场所,儿童友好出行纳入部分慢行道改造实施中。

深圳出台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意见,是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的重要部署,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在社会领域的创新、在儿童领域的突破。从2015年引入国际概念开始先行先试,到如今全面铺开实景遍地的先行示范,深圳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将在更高起点,以更高标准,向更高目标奋进。按照深圳市委总体部署,市妇儿工委、市妇联将积极牵头,出台并实施《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统筹、协调、推动各区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更多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示范成果和经验,为国家在“十四五”时期“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贡献深圳智慧。(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驻深圳记者 梁超 文/图)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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