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青岛力争低保标准城乡统筹
《青岛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公布,将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日前,《青岛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对外公布,这份2万多字的规划文件中,明确了青岛市未来五年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份“十四五”时期青岛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针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结构性不平衡现状,进行了重点部署。
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青岛将健全现代化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综合考虑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继续落实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
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实现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内容、经办服务等城乡统筹。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在25%-35%和35%-45%之间,城乡低保标准比例逐步缩小,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市低保标准城乡统筹。
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构建普惠型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
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老龄化态势突出的城市之一。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构建普惠型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
统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集中开展社区排查。动员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专业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在社区全面开展普查性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对排查出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底数和分布情况,建立精准的养老服务决策机制。推动老年人底数排查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衔接,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现有民政养老补贴制度做好衔接。各区(市)民政部门将制定本区域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分布地图,市民政部门依据各区域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分布和全市养老服务资源分布,评估全市专业养老服务资源缺口和结构性发展矛盾,研究制定养老资源规划和系列养老服务政策。
巩固老年人福利津贴和各类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良性协同。健全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统筹老年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项目,统一归并政府补贴政策和标准,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70%。全面建设“智慧养老社区”,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智慧养老社区”100%覆盖城镇社区,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
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到10到12个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夯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基础上发力。
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直接登记,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到2025年,3A级以上社会组织超过参评单位总数的20%。支持培养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
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其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优先重点支持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打造5个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行业协会商会,10个在山东省有一定影响力和信誉度的品牌行业协会商会,30个在全市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品牌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青岛市行业协会商会聚集区,打造信息互动、公益互助的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平台。
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对接机制。出台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创新园、创意园、孵化园)管理办法,发挥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不同功能类型、立足本地资源、服务社区的基层社会组织,试点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到10到12个。(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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