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我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力度,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医疗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7家基层医疗机构由于上述原因被责令暂停开放(部分医疗机构关停期满并整改到位的已重新申请开放)。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对暂停开放期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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