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0日讯 今天上午,观海新闻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市园林和林业局发布了《青岛市山头公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到2022年底前,重点整治我市七区的60个山头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公园环境。方案在市园林和林业局网站、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8号)同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以人为本,进一步实现“绿色全民共享”
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态服务,进一步实现“绿色全民共享”,解决山头公园基础设施薄弱、开放度不够等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做法,市园林和林业局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针对七区60个山头公园,制定了《青岛市山头公园综合整治方案》。其中市南区辛家庄北山公园、田家村东山公园等9个,市北区夹岭山公园、北岭山公园等10个,李沧区烟墩山公园、楼山公园等9个,崂山区午山公园、金岭山生态公园等3个,西海岸新区徐山、花科子山等14个,城阳区白云山公园、丹山公园等5个,即墨区马山公园、鳌角石矿山公园等8个,由辖区制定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因浮山和太平山跨区,浮山跨崂山区、市南区和市北区,太平山跨市南区和市北区,由市级统筹制定整治方案。
方案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因地制宜、一山一策”的要求对60个山头公园进行整治,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注重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最大程度保留和复壮山上原有植被群落,提倡选用生态透水材料、乡土树种,体现山头公园环境“自然、生态、野趣”。突出历史特色、文化特色、主题特色,结合山体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植被状况,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打造不同风格、独具特色的山体公园,避免千篇一律、千山一面。
一是整治违法建设。对山头公园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等进行深入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拆除违章、私搭乱建建筑,合理处置利用历史遗留建筑,对侵占绿地和损坏绿化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二是整治坟头墓地。深入排查摸底山头公园内的坟头墓地,采取平坟头、改卧碑、骨灰集中安放、生态化安葬等方式整治,并进行绿化美化。
三是提升基础设施。实施环山、环公园绿道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绿化的基础上,实现无障碍贯通。开展拆墙透绿、垂直绿化,裸露土地绿化等整治。加强城市废弃采石坑等山体修复工作,采用绿化喷播等形式恢复山体山貌。完善座椅、公厕、标识、停车、体育运动等服务设施,提高山头公园服务水平。
因地制宜,让“城市绿肺”更沁人心
浮山防火通道(绿道)改造提升方案中,浮山防火通道(绿道)规划总长度22.64公里,其中浮山银川路以南的山体(不包含徐家东山)16.84公里,徐家东山及田家村东山5.8公里。绿道的建设分为对原有道路的利用、新建架空栈道以及新建地下通道三种类型。在浮山北部及徐家东山区域,通过对原有道路的改造利用,形成慢跑健步的特色游线。在浮山南部,局部山势陡峭的位置,建设架空或半悬挑式栈道,为保护山林生态环境,栈道架空高度多数控制于3米之内。浮山山东头区域,由于紧邻特殊用地,崖壁高耸,规划利用现有山体裸露面建设约200米南北向地下通道,完成环山绿道的贯通。同时,绿道沿线两侧各30米的范围内,还将进行山林抚育,提升改造植物景观,提升生态功能。
绿道沿线结合适宜改造提升的开敞地块,以及现有观景点、水面等优质景观资源,设置休闲场地、观景台等各类节点共计40处,节点按照面积、功能的不同分为三个级别。三个级别节点中,涵盖了可满足绿道服务功能的驿站场所15处。整个项目还将同步完善消防、监控等各类相关专项配套设施,并探讨研究银川路浮山主山体景观联通,浮山与国信体育中心景观联通,浮山与市委党校北片区联通,形成浮山防火通道(绿道)体系的整体贯通。
重塑空间,串联四大公园绿道
基于太平山现有优美的自然景观和浓厚的人文资源,规划串联中山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和榉林公园四个公园的绿道,形成三环一线:全民阳光绿道环、最美花道环、溯源绿道环和最美登高观景线。规划绿道总长度14.2公里,其中新建绿道长度3公里,改建绿道长度11.2公里。其中,全民阳光绿道是最长的环线绿道,途经中山公园、动物园、榉林公园、植物园,最后回到中山公园内,全长6公里。花道线路由中山公园南大门为起始点,沿线经过中山公园、植物园返回中山公园南大门,总长度约4.6公里。溯源绿道线路贯通有2处出入口,与市政道路相连,全长2.4公里。登高观景线北起太平山路植物园入口,南接植物园茶园,与现状消防通道顺接,新建长度约1.2公里。沿道路等高线串联多个观景点,规划休憩廊架,局部拓宽,增设观景平台。
根据市民需求增加公园内场地及配套设施,沿周边道路路口增设山头公园入口导引。加强植物养护和修剪,进行山林抚育,增加乡土植物及特色植物品种,提高环境品质,拆除私搭乱建、清除菜地、并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绿。
据悉, 山头公园整治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和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6月底前)、启动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完善收尾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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