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涉及青岛高新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0日讯 9月9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药监局决定自2020年9月10日起委托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相关受委托单位实施。

委托1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委托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委托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委托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和烟台片区实施,委托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此举是我省在简政放权工作领域内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给济青烟3市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以支持其继续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三核”引领作用。(青报全媒体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 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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