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设项目快落地、快开工,青岛审批服务近期密集“提速增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青岛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动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的具体做法。

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6月30日,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精简人防、消防手续,取消强制监理要求和施工图审查等11条精简审批环节措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全流程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同时,简化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探索实行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实行“免上门、免审批、先服务后收费”措施。

再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7月9日,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实施、分级负责、限时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实行“统一平台申请、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确认”。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专项验收(监督)部门成立联合验收工作专班,为企业提供验前指导服务和现场验收,并对各部门、各区(市)联合验收工作情况加强督查。各专项验收(监督)部门根据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联合验收模块设定时限,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将原先串联办理的验收事项(一般工程约需60日)改为并联办理,将联合验收时限压缩在12个工作日以内,大大缩短了项目验收时限,提高验收效率。

推行建设类审批服务事项告知承诺服务。7月31日,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建设类审批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服务的实施方案》。申请人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要件,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办理要求,申请人承诺其作出承诺后60个工作日能够补齐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条件,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不能纠正且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土地、规划等审批要件,且土地权属无争议的,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办理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出具容缺审查意见,待申请人补齐所有材料且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审批部门作出正式审批决定。(青报全媒体记者 余博)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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