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1日讯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陋习,一些看似平常的东西一旦从高空坠落,极有可能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家住胶州市融城响堂小区的姜某(女,44岁,胶州人),为图方便将装有大骨头的垃圾随手从楼上扔下,结果将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后挡风玻璃砸碎,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胶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4日18时许,胶州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鹿女士报警称:她停放在融城响堂小区楼下的车子后挡风玻璃被楼上扔下来的大骨头砸碎。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报警人车辆停放位置为一居民楼楼下,其后挡风玻璃碎裂疑似高空抛物所致。
围绕这条线索,民警通过与物业配合逐层排查和进一步走访调查,同时,结合周边视频监控,初步认定居住在该小区27层的住户姜某有抛物嫌疑。15日下午,警方依法将姜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据姜某交待: 14日下午17时,自己在家打扫卫生时,为图方便将中午吃剩的大骨头随手扔到了楼下,没想到会给别人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她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要做一个文明市民,不敢再从楼上往下扔垃圾。
目前,姜某也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高空坠物就像是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安全。《民法典》明确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高空抛物,不仅是民事侵权,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法律不容挑战,生命健康不可儿戏。请勿高空抛物,守住头顶的安全。(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李俊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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