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长,你家孩子的新学期有这些新变化,涉及作业批改、手机管理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7日讯 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督学责任区的通知》。新学期,66名新任责任督学到位,“五项管理”成为督导“1号工程”。新任督学的联系方式将在校门口公示栏里公布,方便家长联系。

作业管理方面,重点督导严控书面作业量情况、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作业情况、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

学校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对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及时进行批改、反馈。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根据自己的意愿给孩子大量报校外培训班,避免增加孩子校外学习负担。

睡眠管理方面,重点督导落实中小学校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情况、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及网络游戏规范管控情况、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家长和学生要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手机管理方面,重点督导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行为进行管控,是否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等情况。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学校要建立手机申请进校园制度,学生手机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校可采取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家长要严格控制除学习需要以外的电子产品使用频次和时间。

读物管理方面,重点督导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

学校要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和把关。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培慧的基本标准,推荐优秀课外读物进校园,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的正版课外读物,每天抽出时间与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体质管理方面,重点督导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

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家长要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积极开展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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