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项30小项评选指标!青岛首次“法治镇街”评选活动启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30日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激励作用,促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法治镇街”评选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工作。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工作面向全市所有镇街,将评选出“法治镇街”20个,旨在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基层新标杆,以点带面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法治在服务保障镇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本次评选设置了“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等五大项30小项评选指标,确定了申报推荐、评审核查、择优评定、媒体公示、批准命名等五个评选环节。本次评选要求全市所有镇街在对照评选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对镇街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自评和初审评分90分以上的,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申报“法治镇街”。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阅、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和对候选镇街进行集中公示后,择优确定“法治镇街”并进行命名授牌。

自启动首轮评选工作起,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在全市范围内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梯次推进,逐步拓展。为加强对“法治镇街”的动态管理,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建立回访抽查和摘牌退出制度,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已命名“法治镇街”进行抽查,对法治建设情况已达不到评定标准的,将按规定撤销命名并摘牌。(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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