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公布,潍坊2项入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山东3个地区的4项经验入选,将在全国推广。其中包括: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济南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

  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诸城建成由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疾控中心、几百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98%。

  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方面,诸城建设企业共用共享的标准厂房和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降低企业投产成本、吸引众多企业进驻。

  在健全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机制方面,淄博组织农担公司和银行支持数字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信用为基础提出申请、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发放数字农业类贷款约3.5亿元。

  根据《通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试点示范任务已顺利完成,共推出180条典型做法,并从中凝练出30项政策举措纳入政策性文件,成为全国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来源:山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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