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陕西省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1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结果通报。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3人被追责。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截图
2020年11月4日12时15分,陕西省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子梁煤矿”)59采区轨道下山下段综掘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均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732.05万元。
调查结果通报显示,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59轨道下山下段掘进工作面处于地质变化带,全层构造煤发育,煤质松软煤层变厚,煤层埋藏深、构造应力大,瓦斯含量高,具备煤与瓦斯突出条件;工作面出现响煤炮、瓦斯忽大忽小频繁超限、片帮等动力现象,在未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的情况下,继续冒险组织掘进施工,综掘机割煤诱发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中,23人被追究责任,其中乔子梁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4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乔子梁煤矿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7人被建议给予党纪处分及行政处罚,驻矿安全监督员等12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理。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