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新区产权型人才住房(全市统筹房源)启动日常申请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4日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后面向全市符合条件人才分配的市级统筹房源,按照“日常申请、季度审核、批次分配”的程序组织实施分配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日常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可根据购房需求,通过信息系统,按照单位注册、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的程序进行日常办理。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人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才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说明,并提交申请。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季度审核

1.评分排序。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当前批次申请截止日,系统自动对在此之前通过单位初审、公示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生成申请人名单,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于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启动审核和评分排序工作,审核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2.查重公示。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通过信息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筛查结果确定排序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布。

(三)批次分配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按批次公布轮候选房事宜,明确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选房工作。

目前公布的市级统筹房源中含高新区11个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共2637套房源(明细见附表),其中多数已建成,为现房销售,符合条件有购买意向的人才即日起可登陆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报名申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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