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意见》提升镇街法治能力和水平
推进镇街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青岛市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这是我市在镇街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次制度创新。《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的持续推进,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镇街各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对镇街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镇街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意见》指出,要推动镇街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构建镇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镇街法治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是镇街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依法治镇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镇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该《意见》的出台,将为实现依法治镇街工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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