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解散,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物业公司真能想撤就撤吗?

●近期物业擅自撤离事件频发

●律师称物业主管部门有权处罚

●青岛市物业管理新规近期有望出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业委会解散,物业撤出,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对大多数市民而言,每天的生活都和物业密不可分,可偏偏物业最容易与居民产生纠纷、矛盾,彼此可谓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近段时间以来,青岛频频爆出物业公司擅自撤离小区闪了居民的消息,物业公司想撤就能撤吗?相关部门有没有约束?擅自撤离会面临怎么样的处罚?……近日,记者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

反映

成立业委会却频频遇阻

交运山庄内堆积的垃圾。

交运山庄内公共设施毁坏无人修理。

交运山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积水无人清理。

最近一段时间,家住市南区交运山庄的庄女士有些心塞:本想为小区居民出力,被选为业委会主任后,却迟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庄女士告诉记者,小区2004年建成,次年入住后,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便入驻。起初,居民对物业服务还较为满意。问题出现在2018年前后,物业公司除了提供保洁和保安服务外没有其他服务。“绿化树干了,迟迟不见物业人员浇水,居民们看不下去,前往浇水却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指责。”由此,也让居民们萌生了更换物业公司的想法。后来,经居民选择,庄女士成了业委会主任,可这一事件,却遭遇了“罗生门”。“有些居民因为不满意物业服务拒绝交纳物业费,我当选后,物业公司却拒收我的物业费。”庄女士表示,因为物业拒收物业费,导致其业委会主任不被认可。“前期我们在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开过了业主大会,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完全没有问题,可相关主管部门一直找各种理由,称选举程序有瑕疵。”

物业擅自撤离闪了居民

家住市北区鞍山二路36号的居民最近也犯了难。8月1日,小区物业青岛东海岸物业公司单方面撤出,撤出时未与南山社区交接,导致小区物业管理一度停摆。9月9日下午,记者首先致电市北区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称,从2015年开始,相关物业管理工作权力便已下放,由街道城管科负责。随后,记者致电市北区阜新路街道办城管科,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后回复称,东海岸物业公司撤出时未与社区交接,目前鞍山二路36号的物业管理工作由社区代管。针对这种单方面撤出行为,城管科工作人员称,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已与东海岸物业公司联系,协调他们负责交接事宜。记者再三询问对这种行为是否会有处罚,工作人员都称不会。

同样因物业撂挑子而影响居民生活的,还有市北区宁夏路所属的云溪小区,因物业撤出、业委会解散,小区垃圾处理都成了难题。

调研

政协提案关注物业服务

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使广大市民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今年5月,在青岛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6件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方面的民生提案。记者从市政协组织的专项调研督办活动中获悉,青岛市注册有物业管理内容的企业已突破2万家。多数新兴的物业企业对管理服务认识不到位、专业知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熟练不了解等情况,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停车管理、设备维护、新旧物业企业交接以及选聘物业企业等方面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面对日渐复杂的物业管理行业,对物业主管部门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举措

红黑榜开展服务信用评分

去年,市住建城乡建设局首次以“红黑榜”的形式对我市物业企业进行服务信用评分,此次信用评分的标准主要按照相关执法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后,企业的整顿力度和效果进行评分。记者了解到,自国务院取消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后,运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作为抓手对企业进行管理和制约已势在必行。目前,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已正式开始运行。当时首次公布的“黑榜”中,包括青岛和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沧分公司等企业。但去年8月发布首期红黑榜后,今年至今再未见该榜单发布,也无法得知进入黑榜企业的后续处理情况。

今年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期有望出台。据了解,1998年我市制定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2005年进行了修订。《条例(修订草案)》借鉴北京市、深圳市物业管理立法的相关内容,针对首次业主大会召开难的问题,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条件、人员组成、解散情形等进一步细化。条例出台后,类似上文庄女士的遭遇,有望得以解决。(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摄影 徐常青)

责任编辑:李婧菲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