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崂山区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秋、国庆将至,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推进科负责人马寅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的问题。2020年8月,马寅吉在担任区城市管理局资源化管理科负责人期间,携亲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金家岭街道王家麦岛社区党委书记王吉惠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8月、2014年11月,王吉惠在担任王家麦岛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套取社区集体资金用于宴请和送礼。王吉惠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坚决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违纪问题,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均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红线,树牢自律底线,把“节点”当“考点”,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既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又要抓住特殊节点和时段,有针对性地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足防范、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守土尽责和严管厚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严的主基调,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以寸步不让、久久为功的韧劲,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责任编辑:岳文燕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