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谭相彦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7年7月,受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某项目中标企业邀请,时任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组长谭相彦,筹建办主任张立峰,筹建办副主任刘博、杨建华等4人赴云南考察,期间借机前往洱海、丽江古城游玩,有关费用2.07万元由中标企业承担。同年11月,谭相彦、刘博、杨建华、时任聊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魏新田借外出考察之机绕道沈阳游玩,有关费用0.42万元在聊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报销。2021年7月,聊城市纪委监委将谭相彦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聊城市纪委分别给予张立峰、刘博、杨建华、魏新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闫学亮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2月,闫学亮驾驶警车现场勘查案件途中,绕道办理个人事项。2021年6月,莘县纪委给予闫学亮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二中队队长秦磊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0月,秦磊借妻子王某某新店开业之机,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200元。2021年7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秦磊记大过处分。
菏泽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郓城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金融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任建平,县城市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秀丽,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肖善海等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郓城县金融服务中心、城市开发服务中心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联合组队外出学习,任建平、张秀丽、肖善海带领参加学习人员违规游览景区,费用在各单位财务报销。2021年4月19日,任建平、张秀丽、肖善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古营集镇执法中队原队长王云明等3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并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曹县古营集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秦某某邀请时任古营集镇执法中队队长王云明中午共同就餐,王云明又邀请古营集镇四级主任科员、东北管区副书记景凤超,古营集镇政府办事员兼古营集镇张七庄行政村包村干部祝洪福一同参加。当日中午,3人接受秦某某宴请,并且均饮用白酒。2021年4月1日,王云明、景凤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祝洪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谷国英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21年1月5日下午,谷国英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先后到某超市购买个人物品、为其朋友送电动车牌照、参加朋友聚会等。之后,谷国英开车返回住处,将该公务车辆停放于某社区卫生室附近。2021年5月27日,谷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单县东城办事处文化站工作人员秦庆利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月18日晚,秦庆利为其子在一饭店操办婚宴,邀请了单位部分同事和村干部参加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26日,秦庆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魏然 报道)
责任编辑: 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