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2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王耀华、曲功志等一“仙人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6人有了二审结果——青岛中院日前二审裁定全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耀华、曲功志等24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敲诈勒索案,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一审判决:自2011年至2017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王耀华、曲功志的组织指挥下,招募20余名卖淫女和“键盘手”“车手”,对150余名嫖客进行敲诈勒索,共计非法所得190余万元,分别构成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耀华、曲功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8年,并处罚金;其余2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9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后,王耀华、曲功志等6人提出上诉。2020年7月21日,青岛中院二审裁定全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个嚣张一时、组织卖淫女联合“键盘手”、采用“仙人跳”手段专门敲诈嫖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彻底覆灭。
在此让我们回顾一下此案的办案经过——
案发源于个别受害人报案
2016年6月17日,某市公司职员周某到青岛出差,住宿在市南区某个商务酒店。当天晚上,一个美女头像的陌生微信主动和他打招呼,并发来可以提供性服务的信息。
周某没有想到,一时失足,竟给自己带来一场劫难。
该女子在给其“结束服务”后,竟打开房门,又放进来另一个女子。她们以“有社会小哥在楼下,如果不给钱就让小哥上来”、“要告强奸”等言语胁迫周某拿出更多的钱来,并用随身携带的POS机,分五次从其银行卡中刷走了6万多元。事后,周某越想越窝囊,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警方根据几名受害人报案,连续破获了两起采用“仙人跳”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在审查起诉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了诸多可疑之处:为何这两个敲诈团伙敲诈嫖客的细节、分工等情况如出一辙?这背后是否隐藏着更大的“操盘手”?但是,这两个团伙的被告人坚决不承认背后有组织者,只有个别被告提到,他们是跟着“老虎”干的,而其他更具体的情况就不知道了。
挖出这对隐藏在暗中的夫妇
“老虎”的真面目在办案检察官心里成了一个必须破解的谜。
办案检察官马上向警方提出了深挖敲诈勒索犯罪团伙背后组织者、其他参与者的继续补充侦查意见。
警方将“老虎”案列为重点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串并分析,经过艰苦缜密的工作,终于抓住了“老虎”的尾巴——原来,所谓的“老虎”竟是一对隐藏在暗中的夫妇。
2018年8月5日,警方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对王耀华、曲功志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逮捕。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担任组长、多名员额检察官和助理组成的专案组。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做好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办案工作。
2018年9月12日,该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对王耀华、曲功志决定批准逮捕。
2019年1月至10月,警方先后将王耀英(王耀华姐姐)、邱振利、曹艳兵、康海芹等3个犯罪团伙10余名集团成员抓获归案,并将先前已经刑事判决,但又发现重大余罪的梁丹丹、佘华群等多名犯罪集团成员重新抓获归案继续侦查。
该院对其中1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以容留、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真正的“老虎”是他
该集团成员背地里称王耀华为“老虎”。但检察官发现,该恶势力集团背后真正的“老虎”不是王耀华,而是其丈夫曲功志。
此人多年前即以经营洗浴中心等场所为幌子,背地里从事组织、容留卖淫活动。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加大,曲功志的黑业已难以生存,可巨额非法利润让他难以罢手。
他绞尽脑汁,想出了“经营”策略,即把文化程度不高的妻子王耀华推到前台,隐藏在酒店租赁的场所内管理其卖淫团伙,并招募“键盘手”,通过微信向外地来青人员发布招嫖信息,勾引嫖客上钩,然后派“车手”拉两名卖淫女去酒店,卖淫后即对嫖客实施敲诈勒索。而曲功志本人隐到幕后,负责租赁场所、幕后操控和摆平“麻烦”等。
很快,该团伙逐步成长为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犯罪手法熟练的犯罪集团,而曲功志即为集团的幕后老大。
检察官接手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虽已到案,但他们的犯罪行为极为隐蔽,而大多数的被害人选择破财免灾、吃哑巴亏了事,导致报案数量少,证据极其有限。如何查清事实、固定证据?
检察官推断,该犯罪集团一般会采取POS机刷卡或“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收钱,这些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专门账户上,尚未查明的每一笔收款都极有可能对应着一笔新的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对应着一个目前尚未掌握的受害人。
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警方针对涉案几十个账户的逐笔转账以及转账所对应的付款方一一进行查询比对,并根据付款银行卡的信息逐个查出持卡人,进一步查找询问受害人。
通过补充相关犯罪证据,检察机关进一步证实了多名集团成员的具体犯罪时间、获利金额以及成员之间的犯意联络,办案检察官还将相关账号与王耀华、曲功志在本案中组织管理的卖淫女实施犯罪的相关信息核对,结果均一一对应,这为准确认定全案事实、指控犯罪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办案检察官针对证据的重要环节,亲自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70余条,补充证据260余份。通过补充证据,追加认定犯罪事实30余笔,并注重在证明取证规范性和合法性方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严格防止出现瑕疵证据,保证取证的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一网打尽 打财断血
在罪名认定这一关键问题上,检察机关经过审慎分析和严格论证,认为其行为是典型的组织卖淫行为,应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王耀华、曲功志控制、安排卖淫女和“键盘手”长期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认定敲诈勒索罪,对该集团成员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检察官还追加认定了2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确保一网打尽。
办案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老虎”王耀华、曲功志实施犯罪的时间长,反侦查意识极强,其犯罪时只收取现金,警方虽然查封了王耀华、曲功志的银行账户,但账户中仅有少量钱款,且几人均拒不交代钱款去向,其财产情况明显与其犯罪收益不符。
检察官依法建议警方对王耀华、曲功志及其家族成员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查询,对该两人名下两套房产和相关车辆共价值800余万元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一审判决对上述两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用于返还受害人和缴纳罚金,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青报全媒体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葛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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