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就在眼前 可她却不认我这个爸爸……我20多年的心痛该怎么治愈?

于飞(男,53岁):女儿不到4岁时,我就和她妈妈离婚了,从那以后我们就没再见面,只是从亲友那里见过她的照片。我一直盼着女儿长大后能与我这个父亲相认,这一盼就是20多年。然而当我再次与女儿相见时,她却说我认错人了。我该怎么找回那段父女情缘?



我要讲的故事得从我的第一段婚姻说起。1992年,25岁的我与女孩云兰相爱。谈婚论嫁时,云兰家要的彩礼数大得惊人,让我家实在招架不住。我们家兄妹5人,我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平时生活都很困难,哪有那么多积蓄啊!


我是真心喜欢云兰,但同时又不想让父母为难,于是我和云兰决定“先斩后奏”。我们悄悄领了结婚证,然后才告诉了她的家人。她父母气愤不已,但又没有办法改变事实,只好承认了我这个女婿。1993年,我和云兰结为夫妻。


婚后,我和云兰过得很幸福,第二年有了个女儿。我以为婚前的那些不愉快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不想在岳父岳母心里,那个结始终没解开。1989年10月,女儿过百日,因为云兰家的亲戚比较多,于是我们就带着钱和东西去他家办酒席。


正在亲友们开怀畅饮的时候,岳母突然提起旧事,并且当众骂了我。我不服气,就顶了她几句。岳母顿时火了,走过来劈头盖脸地打了我,我父母怎么拉都没拉住。云兰在一旁不但不劝阻,反而替她母亲辩解,一场喜庆的宴会演变成了一场争斗。


后来,我要抱孩子回家,可她家人坚决不让我抱孩子。我气愤地对云兰说:我要是知道你家人这样不讲情理,决不会和你结婚!云兰回答说:我也是瞎了眼才跟了你,不想过就离婚!矛盾再次升级,从那天起,云兰就没再回家。


事后,我向岳父岳母承认了错误,还请亲戚朋友从中说合,可她家就是不肯罢休。女儿一岁时,我和云兰协议离婚,女儿归她抚养。离婚后,我多次去云兰家看望女儿,可他们始终都不让我进门。不久,云兰再婚了,并且要随丈夫去外地生活。


临走前,云兰让我将孩子的抚养费一次付清。尽管我手里没钱,但我还是东挪西借给她凑足了钱。最后一次见女儿时,她还不到4岁,我给她买了一身新衣服,还有许多玩具和零食。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只是从亲友那里看过她的照片。后来,尽管我又娶妻生子了,但我始终思念着那个女儿。


前不久,我去黄岛办事,在一家餐厅吃饭时,我突然看见云兰与一对青年男女坐在邻桌吃饭。我断定那个女孩就是我女儿,就走过去叫她,可云兰却说我是神经病,女儿也说她根本不叫那个名字。原来,云兰早已给女儿更名改姓了。顿时,我泪如泉涌……


我觉得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亲人就在眼前却不能相认。我想告诉女儿,我和她妈妈的缘分已尽,可我和她却是永远的血亲啊!真希望我们能再续上那断了多年的父女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听完了于飞的故事,记者很同情他的遭遇,因为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骨肉分离。但当年他不征得女方家同意就和云兰领证结婚,等于说偷走了人家的女儿,换了谁心里都不会舒服。既然自己有错在先,那么让岳母骂几句也说得过去。可他偏不服气,在女儿的百日宴上与岳母顶撞这就错上加错了,可见当年的他性格急躁,而且做事十分幼稚,这也是导致他和云兰婚姻失败的直接原因。


父女对面却不能相认,这事不能怪女儿,毕竟离婚的时候她年纪还小,在成长过程中,她从未体会过来自亲生父亲的爱,又怎么能接受自己的生活里突然出现这样一个陌生人呢?导致于飞和女儿不能相认的人是于飞的前妻,离婚后她就给女儿改了名字,等于在女儿心里把父亲这个概念彻底抹去了,这才是于飞心里最痛的点。其实,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出云兰最初好像是不贪图富贵,对爱情很坚定,可实际上她还是跟父母一样,都是很在意物质生活的。你追求好的物质生活无可厚非,但阻碍孩子得到父爱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无论婚姻怎样,我们都主张尽量不要影响孩子,因为这对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观都十分重要。(青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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