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4日讯 一位爱岗敬业、被青岛市民熟知的交警李涌在国庆节期间牺牲在了自己心爱的岗位上。10月3日,他在同三高速公路上处理一起涉嫌酒驾违法行为时不幸牺牲。
图片来源:李涌个人新浪微博
李涌个人的新浪微博@“交警李涌”显示,国庆节期间,他依然奋战在岗位上,并于1日和2日连续发了两条微博。10月1日的微博中,他介绍了同三高速交警加强节日期间巡逻管控,为群众出行营造畅通有序交通环境的做法。2日的微博结合当日车流情况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李涌个人新浪微博截图
得知他不幸牺牲的消息后,网民们纷纷来到他的微博下面留言,表达着深切哀悼和惋惜之情。截至4日10:30分,微博评论已达到440多条。
“永远的涌哥,好人”“不相信是真的”“李哥一路走好,万分悲痛!虽时间停止在这一刻,但我们的感情永在”“还记得好多年前您在延吉路指挥交通的样子,一路走好”……条条留言,情真意切,让人动容。
2005年10月,李涌从部队转业成为一名交通民警,牺牲前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从业以来,李涌自创“温馨提示手势”,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还会在雪天趴在车头上,用增加车前部重量的方法引导车辆通行……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记二等功、“青岛市劳动模范”、“全省先进工作者”“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多项荣誉称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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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下午,青岛公安微信公号发布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涌同志在国庆安保执勤任务中不幸牺牲
2021年10月3日凌晨1时许,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执行国庆安保任务,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时,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依法进行盘查,处置过程中致李涌同志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归案。
李涌同志牺牲后,省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对李涌同志不幸牺牲表示深切悼念,向李涌同志家属致以深切慰问,要求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妥善做好李涌同志抚恤善后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李涌同志,1966年11月出生,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0月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从警16年来,李涌同志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先后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敬业奉献模范、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沉痛悼念、深切缅怀李涌同志!(来源:青岛公安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