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4日讯 9月26日,城阳公安分局流亭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十一长假将至,商家小本生意,本是留出周转和进货的钱,一时大意忘在了店里,结果就发生了意外。为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侵财性案件,警方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刑警一同开展侦查工作。
初步确定作案时间,现场勘查作案手法,民警对可疑人员进行逐一筛查。几番视频排查,民警在视频中发现一个黑影似乎是名老熟人,几经辨认,最终确定一年前因盗窃被判刑的惯犯刘某某(男,25岁,河北人)在案发现场出现过,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对刘某某的作案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分析,迅速调整巡逻力量,重点布防夜间巡逻工作,采取外松内紧、警车巡逻和便衣蹲守相结合的方式布下抓捕网。10月1日凌晨3时,便衣民警在守候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流亭李家女姑附近一家饭店周边徘徊,迅速控制盘问,发现正是老熟人刘某某,并搜缴随身作案工具一宗。
经审查,刘某某2020年因盗窃被判10个月,2021年8月份被释放,随后就仍在城阳流亭周边打零工,因没有一技之长,又懒于干力气活,几经纠结又干起了“老本行”。9月21日凌晨2时,在中川路某小饭店门口,看见门锁简易,凭着经验破了锁,盗窃走200元现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26日凌晨就撬盗了报案人家的门面店,民警随后迅速追缴回还未被挥霍的赃款一万余元。目前刘某某已因盗窃被城阳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国庆假期又到了人、财、物快速流动的时候,各位商家、企业务必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人防、技防和物防”三防措施中,无法确保有人看门的,至少要安装上视频监控,这样可以多一层安全保障,最最重要的是不要在公司和单位存放大量现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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