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青岛拟发布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办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8日讯 装配式建筑是当下建筑业绿色发展的一大趋势。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青岛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建设管理,促进装配式建筑品质提升。

征求意见稿提到,建设单位应按照政策文件及规划建设条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位工程(幢号)、面积、应用比例、装配率等相关信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组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通过预评价的项目,可享受相关的优惠和激励政策。

与此同时,装配式建筑项目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经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包。推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鼓励相关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覆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保证项目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功能和特性,满足合同及相关方的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确保合理工期和造价,并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设计单位应按照政策文件、规划建设条件及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专篇中应包括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结构类型、装配率、应用比例、预制构件种类、部位、连接节点构造做法等,并明确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的面积,包括装配式建筑采用的部位及相应的得分值,对预制构件的尺寸、节点构造、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预留预埋等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实现装配式建筑设计的标准化、集成化。设计单位对装配式建筑面积计算和装配率计算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设计单位宜在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过程中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加强各专业协同工作,有效增强与部品部件工厂化制作的衔接。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政策文件、规划建设条件及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抽查)。对不符合装配式建筑应用面积比例和装配率要求的,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深度不够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抽查)合格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等重大变更和装配率变化的,应将变更后的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

针对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到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可自愿申报青岛市建筑产业化示范项目,经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的,列为青岛市建筑产业化示范项目。此外,建设单位申请装配式建筑项目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时,需提供地块《青岛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意见》,根据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免缴部分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单体建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拟预售房屋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的,且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的。(二)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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