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惠企、旅行社专项资金扶持、优化营商环境!青岛六大举措支持旅游企业纾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8日讯 刚刚过去的“黄金周”,青岛实现旅游人数和消费双增长,但疫情影响依然存在,对旅游业造成严重冲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疫情防控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为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企业纾困解难,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近日,经市政府授权,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以六大举措积极回应旅游行业诉求,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旅游业的复苏振兴。

旅游行业特别是旅行社是受新冠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行业,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旅行社出入境游业务一直停摆,跨省游业务时常被国内突发疫情中断,企业经营十分困难,经营和就业压力持续加大。青岛有旅行社600多家,国内团队游市场仅恢复到正常年份的60%左右。《关于进一步支持旅游企业纾困的通知》共分“落实国家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惠企力度、给予旅行社专项财政资金扶持、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有序放开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6个部分,充分考虑了旅游企业的困难,积极回应旅游行业诉求,在做好与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有关政策衔接基础上,借鉴上海、南京等国内先进地区的做法,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实施宽松、灵活的金融支持,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行业复苏振兴。

落实国家各项惠企政策。重点指导旅游企业用足用好税费减免、社保及稳岗就业、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降低文旅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退还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延长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

进一步加大金融惠企力度。鼓励各在青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民营小微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旅游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占比。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旅行社,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1年,全市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以公司名义到银行申请并获得的贷款,小微企业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非小微企业单户贷款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年化利率1%给予6个月的贷款贴息。

给予旅行社专项财政资金扶持。设立全市重点旅行社专项纾困资金,出台实施细则,对复工复产快、履行社会责任多、市场认可度高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保的员工数、主营业务收入各50%权重进行打分,综合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其中,1—5名给予30万元奖励、6—10名给予20万元奖励、11—30名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1年度引进外地游客来青过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1000人天至3000人天的奖励5元/人天;3000人天至6000人天的奖励10元/人天;6000人天以上的奖励15元/人天。

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联合胶东五市推出“东方海岸线”产品线路,组织五市旅行社、景区经营单位赴重点客源城市开展一体化旅游推介,对胶东现有文旅商品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共创“胶东之礼”文创品牌。通过举办胶东“海洋童玩季”、国际友人@胶东、胶东经济圈城市动漫巡展、胶东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等节会交流活动,加大城市营销和宣传力度。支持旅游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双线推广,利用高铁、地铁、机场等区域投放广告,开展旅游产品的国内外宣传推介。

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旅游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加大对非法“一日游”整治力度,定期发布旅行社线路产品指导价,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秩序,遏制旅游乱象。

有序放开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在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旅游景区、剧院、体育场馆等开办演出活动的场所,以及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实行动态调整接待人数限制,但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

在做好上级各项普惠性政策落实的基础上,《通知》的出台,围绕旅游企业最关心的惠企政策、资金扶持、宣传推广、市场环境等方面的诉求进行了回应,对仍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形成了长效支持。(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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