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2日讯 日前,市科技局印发《青岛市技术合同服务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以最高50万元的额度对技术合同服务点给予补助,以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
《细则》中所指“技术合同服务点”是经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公布,符合有关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的技术合同服务点。按照《细则》要求,我市对技术合同服务点的补助金额按照“最高补助标准×补助系数”的方式确定。其中,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5亿元及以上时,最高补助标准为50万元;成交额较25亿元每降低5亿元,最高补助标准降低10万元;成交额低于5亿元不具备享受补助资格。补助系数则按照各服务点技术合同成交额用功效系数法进行确定,系数最高值为1分。
据悉,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年度技术合同服务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将在局网站发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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