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8日讯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日前,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突出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发区交警结合辖区内大货车数量多的实际,强化源头监管,做到防患未然。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重点车辆的管理,要求企业强化对车辆日常监管,做好日常临检,到期检验检查,确保车辆无隐患上路行驶。强化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要求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强化重点企业源头管理。每月、每季度到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针对大货车超载超载等交通违法问题,开发区交警大队细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路面上,高强度、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大货车综合整治。加大重点违法查处:坚持严管严查货车严重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视频监控巡查,进一步明确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精准指导路面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开展针对性管理工作。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大货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车流高峰期复杂路段、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管理。加强处罚力度:积极协调环保、城管、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规范路检路查,对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问题,开发区交警深入分析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特点与规律,找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乱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严管严控,加大执法力度,突出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过的重点路口、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突出的重点路线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摩托车驾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载;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督促相关负责人要严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国家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售,有效从源头上消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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