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2日讯 近日,网友“萌”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如何使用已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问题。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已对社会开放两批共184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供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停放。这些停车场分布在七区三市,共释放泊位12000多个。开放时间具体如下:工作日期间,原则上当日下午6点后开始开放,次日上午7点30分结束开放。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上午6点不予进出;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候开放,晚上10点至次日上午6点不予进出。停放车辆须于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如遇救灾应急、重大活动等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
“我市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共享。下个月,我们将公布第三批向社会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名单,届时,我市开放的总泊位将超过20000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停车时,需遵守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停车场错时共享时间规定,按照场内引导标识规范停车。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违规停放、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黑名单,不再享受共享服务政策。(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