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只需找一个部门。近日下发的《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深圳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职能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
目前,深圳的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即市政府和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9个区政府。市、区司法局作为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以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区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对外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之间可实现案件移送。
此外,机构编制集约化改革后,深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由原来兼职为主,转变为专职从事案件审理。同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平台等“智慧复议”建设,促进办案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双提升。通过“i深圳”APP率先推出“掌上复议”功能,方便当事人网上申请复议、网上查询、网上听证等,促进便民服务和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公开。
深圳还在积极打造行政复议深圳标准。深圳市司法局率先制定《深圳市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这是全国首个行政复议保障标准,通过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运作机制,在案件管理上实现“五统一”:统一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服务保障标准、统一案件管理、统一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驻深圳记者 李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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