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决定:为每户农牧民至少提供2吨平价煤

10月29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一煤矿装煤现场。(王磊 摄)

10月3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最新决定:为农牧民冬季取暖提供每户不低于2吨的平价煤,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记者了解到,10月份以来,随着国内煤价持续上涨,即便是全国产煤大市之一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境内,农牧区市场上每吨煤价也相继突破1600元、1800元,而运距远一点的其周边盟市甚至突破2000元,使得许多靠燃煤取暖的群众面临较大的生活支出压力,有群众表示“烧煤好比烧玉米,让人心疼”。

眼看天气渐冷,而不少还在观望煤价的群众尚未储足冬季取暖煤。10月下旬,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胜区等地政府纷纷发出倡议,号召当地煤炭企业和社会各界,为群众提供平价煤或捐赠免费煤,得到数百家煤矿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

“鄂尔多斯部分旗区的做法,既缓解了群众的‘燃煤之急’,又可起到抑制过高煤价的作用,有利于煤炭行业的良性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王金豹说,自治区认为,内蒙古作为北方高寒地区,保障人民群众冬季取暖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故做出这一决定。

决定要求,自治区能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煤源。产煤盟市农牧民用煤,由本盟市落实解决;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盟市农牧民用煤,由鄂尔多斯、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煤炭主产区帮助解决。

王金豹说,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煤价问题,自治区要求,全区各盟市农牧民取暖用煤价格按不同煤种热值,分别在去年10月底坑口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为确保这一“暖心”的安排落到实处、真正“暖”到老百姓心坎儿上,由各盟市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流程负责物流配送、市场销售和价格监管。(记者 贾立君)

责任编辑:张兆新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