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9.2%
今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涉气企业用电量实时监控
16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1至10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公布了今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新举措。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月至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6,同比改善9.2%;优良天数比例为70.7%,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PM2.5、PM10、SO2、NO2、O3、CO浓度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4.3%、10.8%、9.1%、7.1%、4.5%、7.7%。
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聊城3市较差;潍坊、枣庄、德州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月至10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3个,占比67.3%,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
16市中,淄博、济南、威海3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滨州、菏泽、泰安3市较差;东营、滨州、潍坊3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
秋冬季是重污染过程的多发期。在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我省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今年秋冬季,我省在延续以往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等措施的基础上,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选取各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监控电表,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分表计电,更加客观、精准地掌握企业生产负荷变化情况和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介绍。
今年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省将通过对涉气企业用电量的实时监控,分析企业应急响应前后用电量变化,准确判断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污染应急管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实现对企业的智能、精准管控,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通讯员 张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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