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五四广场增添一新地标,来围观

青岛法治建设增添“新地标”

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在五四广场落成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日讯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青岛市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今天上午在青岛城市地标“五四广场”落成。青岛在城市地标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目的是把宪法元素融入城市空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据悉,在城市地标设置宪法宣传主题雕塑,为全国首创。

市委副书记惠新安在落成仪式上致辞,并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川宁、副市长隋汝文、市政协副主席姜巧珍等共同为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揭幕。

惠新安在致辞中强调,要以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要切实尊崇宪法,积极践行宪法,广泛宣扬宪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为青岛不断推进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位于五四广场中轴线核心位置,与市委、市政府机关大楼形成呼应,体现了人民至上和依宪执政的信念,也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尊崇法治、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坚定决心。雕塑总长3.6米,总宽2.44米,总高0.96米,总体风格借鉴宪法文本装帧元素,以规范化的形式语言,纪念碑式的机理范式,打造庄重、严谨的风格特征。雕塑碑体呈白色,配以黑色基座,整体造型“圆中带方”,彰显宪法的权威性。主要内容为红色的宪法主页和宪法宣誓誓言:“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其中,1954年9月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先后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青岛的“五四广场”,既具有纪念“五四运动”的重要意义,也与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时间机缘巧合。在“五四广场”设立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以“五四”为主线,把“五四宪法”与纪念“五四运动”的地标建筑相结合,把宪法元素融入城市空间,将有力推进宪法精神弘扬,传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展现爱国主义的基调和昂扬向上的力量。

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的设立,对于加强全社会宪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建设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青岛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落成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市集”集中宣传活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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