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9日讯 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可获偿。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全市2020-2021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核算结果,全市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210万元。与往年不同的是,无一区市缴纳补偿金,10个区(市)全部获补生态补偿资金,其中胶州市因水质改善明显成为最大赢家,获补生态补偿金最多,达到1059万元。
全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210万元
今年是“十四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的第三个工作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根据考核办法,本年度的考核断面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的断面共94个,第二个阶段(2021年1月-2021年9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的断面共66个。从综合核算结果来看,10个区(市)全部获补生态补偿资金,全市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210万元,位列前三名的区(市)分别为胶州市(获补1059万元)、西海岸新区(获补942万元)、崂山区(获补742万元)。
纵向对比三个年度的考核结果来看,这一奖惩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发挥成效。市财政从收缴生态补偿资金816.985万元到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54万元再到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210万元,获得奖励的区市由一开始的5个增加至7个再到今年的10个,这一正一反两本账,从一定程度体现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一组数据也可以印证这一显著变化,今年以来,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前三季度,全市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为57.1%,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22位,市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4%,较2018年相比提升了30.7%。全市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66个市控以上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水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按照“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可获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以区(市)级之间横向补偿和市区之间纵向补偿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经济激励约束作用,有力调动和促进了各责任单位落实水环境质量管理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金柏峰表示,自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各责任主体水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这一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引导作用明显,全市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今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相关事宜的通知》,对生态补偿断面范围、部分断面补偿金额等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断面共66个,66个断面中有14个断面实行区与区之间横向补偿,年度基准补偿额统一执行省上规定的1020万元;另外,我市还有12个跨市界断面实行省上流域横向补偿,年度基准补偿资金额度为1200万元。
水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持续加力。下一步,我市将以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为契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和对沿岸排查整治,通过联合开展执法监管,共商共治,确保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保障全市水生态环境的“长治久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王诺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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