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6日讯 今天,我市发布《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实施8项举措,争取到2024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超过10000家;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8000家;上市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60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61%提升到6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
优中选优,扶持高企等“头部梯队”提速发展
《方案》强调,要鼓励以高企为代表的科技企业“头部梯队”提速发展。要实施高企育苗工程,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市)两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认定高企,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前置辅导,帮助企业按高企标准健康发展。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补。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做到应享尽享。
支持高企上市发展,建立高企上市培育库,根据企业研发领域、科创属性、财务状况等指标,遴选100家左右高企入库培育。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技项目支持,积极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人才、平台、奖励等。
研发投入越多奖励越多,鼓励企业提升创新内动力
《方案》多措并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通过“线下+云上”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支持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制度(简称“六有”)的企业建设线下研发中心,每年遴选不超过300家认定为市技术创新中心,并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绩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支持暂不具备“六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云上研发中心”,打造企业云上研发中心App,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线上对接外部创新资源。对注册使用云上研发中心并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
根据企业规模、研发投入增量,择优给予奖补,引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方案》对纳统的规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100万元以上且增量排序居前200位的,按不超过研发经费增加额20%的标准,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
《方案》强调,通过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引导资本支持等方式,不断提升对科技企业的创业服务,完善科技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支持打造各类创新载体。推动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以园区为载体实现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鼓励区(市)聚焦重点产业引进培育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市级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头部企业或知名科创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熟化基地、创业载体,根据项目投入和绩效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标杆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打造专业化孵化器,对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筹建市高新科技投资集团,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其他各类基金作用,聚焦重点产业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开展科技信贷“白名单”企业“首贷”“增贷”业务试点,对发生信贷损失的试点金融机构给予补助。推广“投(保)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企业通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打造10家以上科技支行。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按实际支付费用最高50%比例予以兑付,每家企业年兑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按上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在青落户的外地获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确保精准性与实效性,让政策“出得来”“落得下”
为确保相关措施有效落地,《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技、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加强市、区(市)两级工作联动与资源匹配,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加大面向科技型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争取政策应享尽享。同时,讲好科技企业故事,树立一批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典型,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通过建立工作台账等方式,明确工作进度目标,细化实施路径,对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协调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企认定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通过实施《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厚植企业成长沃土,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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