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来岛城“法拍房”成交4461套 市中院法官提醒购房市民注意悔拍风险
早报9月20日讯 19日下午,由市中院组织的“了解执行、走进法拍”线下普法宣传活动走进利群金鼎购物广场。记者从现场得知,自全市法院启动网拍以来,4年间网拍案件3948件,网拍金额超过156亿元。其中“法拍房”共成交4461套。
网上部分"法拍房"截屏图。
青岛在全省首推“法拍贷”
在活动现场,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显江介绍,为解决司法拍卖竞买人一次性全额付款难的问题,今年1月份,“法院拍卖房产贷款业务”正式上线,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此前,青岛“法拍房”只能通过全款付款方式购买。青岛中院联合多部门创新推出“法拍贷”业务,将由银行向“法拍房”买受人发放专项购房融资贷款。商业银行提前为竞买人进行贷款业务预审批,在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法院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开展“法拍贷”相关服务。对于可贷款的拍卖标的物,挂拍时标注“可贷款”标识,拍卖公告中留有贷款咨询电话。开拍前,竞买人通过贷款咨询电话,联系服务商进行“法拍房”贷款审批。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青岛中院率先采用“直播间+现场活动”方式,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直播。疫情期间,相关成交金额达2.9亿元。青岛两级法院还推出VR全景看房新模式,在拍卖链接中创新置入VR全景看房模块,竞买人在手机上可以直观地全面了解房产户型、采光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有3948件执行案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做到网拍率100%,累计司法拍卖土地使用权275宗、房产4461套、车辆416台,拍卖成交金额达156.43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64亿元。“法拍贷”成交27笔,标的物成交总价值4368.497万元,为买受人提供司法拍卖贷款2511万元。陈显江介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旧存加新收合计63725件,已结47185件,执结率74.04%,执行到位86.36亿元。
想买“法拍房”注意三点
网拍已经成为法院处置财产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市民打算购买法拍房。对此,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刘常青介绍说: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司法网络拍卖的规定,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若流拍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举个例子,市场评估价100万元的房子,在第一次网拍时,起拍价可以是70万元。要是流拍了,第二次网拍时的起拍价可以是56万元。因此,市民在拍卖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法拍房”以7折、5.6折起拍。
面对“法拍房”的火热劲儿,刘常青还是想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三点:首先要三思而后行,因为法拍房的特殊性,竞买人在购买房产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充分了解全面信息,最好去现场考察一下房子及其周边环境。其次是一定要准备好必要的资金。参加网拍需要交纳保证金,通常为起拍价的20%,而且竞拍成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余款,或者是办理“法拍贷”。因此,建议市民在参加竞拍之前,就要与相关商业银行对接好。尽管法拍房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但贷款时却受到“限贷”政策限制。以青岛农商银行为例,最高可贷比例为:首套房70%,二套房60%。再就是千万不要抱着捡漏的心态去炒“法拍房”,根据成交情况看,有一些地角好的房源网拍后的溢价率甚至超过六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法院指定账户,否则就是悔拍行为。悔拍有两大后果,一是保证金会被罚没,买受人会损失掉这一笔钱。其次是房屋会重新拍卖,要是成交价低于悔拍成交价,差额部分,还要由悔拍人来补齐。”刘常青说。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制作拍卖成交过户执行裁定书,向当事人和买受人送达,并向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相关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持相应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陈勇)
责任编辑: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