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哥”们有了工会,维权应该更硬气

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示,20日至2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工会法修正草案。其中拟增加规定扩展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通过工会组织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等各种“哥”已经成为劳动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公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分子。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 2020年共享经济服务提供者人数达8400万。如此庞大的劳动者群体,的确需要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尤其是当他们需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工会组织来“撑腰”。此次审议工会法修正草案,拟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反映出了立法工作中的民生关切。

“哥”们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的痛点。一方面,很多新就业形态,其就业媒介是互联网平台,而非传统企业那种雇员模式,劳动者和平台的关系比较松散。像社保等传统法律法规“板上钉钉”的内容,到这里都成了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平台拥有极大的话语权,以算法等各种方式,来对劳动者进行约束。当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发生劳资分歧时,话语权极其不对等,劳动者维权成本极高。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更加需要有具体的组织来为“哥”们的权利进行兜底。

很多外卖小哥的处境就是典型代表。去年,《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刷屏,支撑系统运行的智能算法,为“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和高效化”,不断压缩外卖骑手的送餐时间,继而引发交通安全等系列问题,引发广泛的争议。今年9月,《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再次刷屏,其中提到,平台通过外包的模式,将外卖骑手交由第三方管理,以此来压缩人力成本、隔离风险,导致很多外卖骑手缺少社会保障,出现疾病、事故后缺乏基本救济渠道。这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比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平台行为进行规制。这是可喜的变化,然而真正让意见落到实处,还少不了现实中的博弈。

近年来,各种新形态劳动者的协会开始成立,但这些协会与工会组织的作用,按说不能同日而语。从全国来看,很多地方工会已拿出举措,让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踏上回“家”之路。比如,深圳罗湖区总工会就为“哥”们提供服务,建设“暖蜂驿站”,努力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渴了有水喝、热了能乘凉、冷了能取暖、累了能歇脚”。这些尝试值得点赞,但需要认识到,帮“哥”们维权可比“送温暖”复杂多了。既需要懂法律、有爱心,更要有担当,不能成为资方的附庸或点缀,关键时刻要愿意并敢于替劳动者出头。

只有确实起到替 “哥”们撑腰的作用,“哥”们才会真正从工会获得归属感。这不是搞几场活动,拍几张照片,就能实现的。这方面,也恰恰是工会组织需要努力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评论员 王学义)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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