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广场舞噪声 立法能否解根本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4日讯  一直以来,广场舞都深受中老年人群的喜爱,但音响噪音问题也让很多居民痛苦不堪。近日,针对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进行二审,对于广场舞扰民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面对规定,“舞友们”的反应如何?广场舞扰民现象是否能从根本解决?带着疑问,记者采访调查了不同的广场舞现场。

广场舞深受欢迎 立法规定广受支持

12月22日晚近7时,在位于青岛市的海琴广场上,已经有广场舞队伍开始锻炼起来,十几位老人跟着欢快的音乐扭动起来。十几分钟后,另一支队伍也“集结”完毕,浩浩荡荡近百人。据了解,这里的广场舞一般晚上7点左右开始,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时间上还可以,不算太晚,但可能对于有学生的家庭来说,广场舞的声音肯定会有影响。 ”在附近遛弯儿的万先生说。

今年63岁的陈女士是一名京剧爱好者,晚上,她经常会和票友们一起到市北区的海云庵广场上唱上一段。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大的广场上,广场舞、新疆舞、健身操……各支团队好不热闹。对于广场舞扰民要有立法规定的消息,陈女士表示,立法将对每个人起到制约作用,合情合理。 “对于那些不自觉的人,咱也管不了,有了立法规定可能就好办了。 ”

罚款不是目的 改善从自我做起

“立法整治广场舞噪音,这肯定是一个好事,也是一个新起点,但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扰民问题,现在下结论还有些过早。”市民张先生坦言。

“我们家楼下的小广场,晚上会有人跳舞,但音乐声音比较小,对于我来说,影响不是很大,反而有时被清早的锻炼声音所影响。 ”张先生由于自身工作的原因,每天晚上睡得很晚,早上希望能多睡一会,但经常清晨5点多钟就有人在楼下锻炼,打羽毛、拍篮球,各种声音让他苦不堪言。“我觉得罚款并不是目的,要想真正改善扰民现象,还需要大家从自我做起。 ”

应对广场舞扰民 既要法规又要自律

本报特约评论员、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同昌表示,“公共场所要有公共秩序、公共规则,这样大家可以都遵守这个规则进行各种活动,能保证它的可持续性、长久性。 ”另外,自律和自序对于每一个个人和团体都非常重要。

刘同昌提醒,法律的制定也好,规则的制定也好,要广泛听取不同人群的意见,让规定更得人心,更满足于广大市民的需求。“广场舞的活动本身是有益的,它将有利于文化的传播,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立法,应该对广场舞有所帮助和提升,而不是限制。 ” (老年生活报/观海新闻记者  许瑶)

责任编辑:尚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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