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2年1月3日,河南省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2022年1月2日,禹州市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送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初步流调发现的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男,56岁,火龙镇刘沟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1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火龙镇刘沟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2年1月1日8:30左右,因脑梗塞康复两年到火龙镇卫生院内科进行预防性用药,入院后先后到中医馆内科诊断室、化验室、心电图室、彩超室、多普勒室、放射科进行辅助检查,随后到大厅输液,17:00左右到病房楼爱心病房单独居住。

无症状感染者2:男,69岁,夏都街道华庄村人,近14日内无外出旅居史。

2021年12月22日—30日下午,每天骑电动三轮车从夏都办华庄村到禹州市阳翟大道夏都工业园区的欧亚陶瓷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门卫、保洁等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骑车回家。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居家。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河南省禹州市三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月3日,河南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一、自2022年1月3日起,火龙镇刘沟村、夏都街道华庄社区、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二、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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