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刚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4日讯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检察院获悉,青岛环海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姜刚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近日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刚利用担任河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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