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6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青岛市检察院获悉,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于文海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近日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文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文海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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