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7日讯 日前,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确定10个部门(单位)为市、县(市、区)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10个乡镇(街道)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并于近日通报。其中,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分别荣获市县(市、区)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涌现出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获得各方面广泛认可的先进典型。
为激励先进、推广典型,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榜样示范,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在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各市将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踊跃参与,扎实做好对标自查、整改推进、巩固提升等工作。 各市党委依法治市办严格初审把关,共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择优推荐了16个部门(单位)典型和16个乡镇(街道)典型。省委依法治省办严格评审程序,组织了专家评审、网络检索等,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确定10个部门(单位)为市、县(市、区)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10个乡镇(街道)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市县(市、区)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济南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司法局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
济宁市公安局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德州市交通运输局
滨州市公安局
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
广饶县李鹊镇
昌乐县红河镇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园街道
五莲县高泽街道
兰陵县苍山街道
莘县朝城镇
曹县青菏街道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