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违法,5家运输公司被青岛开发区交警“点名”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0日讯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以辖区国省道及货车主要通行道路为重点整治路段,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冒黑烟、闯禁行、乱停乱放、准驾不符、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1月19日,青岛开发区交警部门曝光近期查获的5起货车超载违法案例,拜泉县红顺福运输有限公司等5家运输企业被“点名”。

1月11日11时22分,青岛开发区交警在311省道查处车号黑B4883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车主为拜泉县红顺福运输有限公司。经查,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1月10日09时10分,青岛开发区交警查处车号为鲁CN995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车主为山东利兴物流有限公司。经查,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1月12日10时05分,青岛开发区交警在江山北路查处车号为鲁CP757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车主为淄博铭浩物流有限公司。经查,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50%以下,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1月11日14时48分,青岛开发区交警查处车号为鲁UL53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青岛保利远物流有限公司。经查,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1月13日11时49分,青岛开发区交警查处车号为鲁UV911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登记车主为青岛星亚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查,该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开发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青岛开发区交警一直严厉查处大货车超载超限冒黑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打击大货车超载超限的嚣张气焰,挤压大货车超载超限的违法空间。同时定期将部分存在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以及其所属的运输公司曝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货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潘志强 杨臻)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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