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崂山区委批准,崂山区纪委监委对原青岛东亿实业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吕良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良玉丧失理想信念, 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失察失责。“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吕良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崂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崂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吕良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陈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