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最新通知:严格把控春节后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关口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1日讯 为确保2022年全市建设工程开好头、起好步,今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节后建设工程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春节后是建设工程集中复工的高峰期,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全面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与此同时,还要全面排查,深入细致开展开复工条件验收检查。工程复工前,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开复工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工程工期合理、安全措施到位;施工单位要以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边防护、临建设施、消防、影响范围油气管道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隐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切实做到风险防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审查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确认,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此外,还要严抓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导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节后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各方责任机制,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自查整改制度,对在建工程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扬尘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喷洒环保型抑尘剂;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同时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相关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临时性管制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2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安字〔2022〕1号)要求,各企业、项目要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开工第一课”,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教育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理念,企业、项目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办公室要张贴(挂)《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现场要在九牌两图的基础上,增设有奖举报信息牌,在工程概况图社会监督栏增加有奖举报信息。

《通知》中还提到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风险警示。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市、区、旗)人员不得进入建设工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建设工地,确需进入建设工地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立即向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登记等规定,务必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与工程项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对接联动,服从社区疫情管理,落实相应措施,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全面做好摸排随访和检测等工作。

复工后,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每周抽调不同人员轮流参加核酸检测,每次抽调人员必须涵盖项目管理人员组、特种作业人员及零工班组、木工班组、钢筋班组、瓦工班组、专业分包单位组等,即每组各抽1人参加。

此外,还要全面启用监管信息系统。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开复工复查复核工作,将所有在建、新建建设工程全部纳入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平台监管,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得开复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孙丽荣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