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2日讯 今天,青岛市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为进一步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降低育龄妇女生育成本,自2022年1月起,我市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年增加医保基金支出1.4亿元。
将产前检查费用的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700元提高至1600元。同时,减化优化报销流程,在产妇分娩出院时由医保基金直接定额支付给个人,参保人无需提供各项票据。
对参保职工个人来说,医保范围内的分娩医疗费个人无需负担。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结算是采取不分分娩方式、定额结算的方式,目的是用医保支付的杠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遏制过度采用剖宫产等不合理行为。根据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及能力的提升实际,提高了分娩费用的结算标准:一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3300元提高至4600元,三级医院由4200元提高至5900元,平均调整幅度达到40%以上。
孕产妇在怀孕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实行限额报销。本次对住院保胎及并发症、子宫肌瘤剔除术等限额报销标准作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总共涉及30多个病种,大部分病种的结算标准提高了1倍。同时,将试管婴儿技术中常用的减胎治疗纳入生育病种保障范围,保障健康胎儿发育,减轻生育家庭负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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