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作风的转变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青岛中院部署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日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青岛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正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发出开局抓作风、聚力谋发展的强烈信号,宣示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坚定态度,树立了勇争一流、走在前列的鲜明导向,提出了锻造新时代青岛干部队伍“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奋力开启青岛改革发展新篇章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以青岛法院“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为抓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切实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法院要按照市委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院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要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要坚持守正创新,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在市委三大阶段、八大行动要求的基础上,着重凸显法院特色,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力度,推动形成浓厚氛围。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采取走访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把“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议强调,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与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昂扬“事争一流、为旗是夺”的激情斗志,以司法作风的转变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以司法能力的提升促进法院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工作的发展,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上水平、上台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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