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印发《青岛自贸片区“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措施(一)》,以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该措施包括保就业促发展、增主体促发展和稳基础促发展三部分内容,分情况对市场主体进行资金扶持和奖励鼓励市场主体到自贸片区创新创业。
具体内容如下——
01
保就业促发展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自贸片区新注册设立的市场主体,依法纳税且为新吸纳就业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对其促进就业综合贡献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给予资金扶持,年度扶持总额 1000万元。
02
增主体促发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入驻自贸片区的市场主体,对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给予资金扶持。
03
稳基础促发展
在自贸片区依法诚信经营、对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的存续市场主体,对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进行评价,按照评价结果持续给予资金奖励。
青岛自贸片区对经综合评价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于每季度次月将资金兑现到位。据悉,此次政策措施将持续三年,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